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男性,中职(含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的情形)。
4.驾驶证取得时间、实际驾驶准驾车龄5年及以上。
(二)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3.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4.曾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近三年驾驶车辆发生重交通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不能应聘驾驶员情形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原则上不接受两种方式同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与其他材料一并现场提交,或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54541987@qq.com。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597-3373710,现场报名地点: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908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报名表原件和近期1寸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技术实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驾驶技术以及应急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三、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缴交五险一金,具体参照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相同岗位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招聘监督电话:0597-3373709。未尽事宜按照《龙岩市检察院机关临时性岗位用工管理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