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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英才”系列政策汇编 时间:2023-03-01 00:00:00 阅读:923人次
 产业人才引进培养

 

1.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

类别

补助资金

全职引进或新入选国家“两院”院士、国家级计划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入选者

按市级标准50%配套补助

注:对特级和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在新罗工作满3年后,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2.产业优秀人才(团队)遴选补助

项目

补助资金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5万元

产业领军人才

2.5万元

社会文旅人才

2.5万元

3.柔性人才引进补助

类别

企业引进补助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按实际支付报酬的30%、最高30万元

省级高层次人才

按实际支付报酬的20%、最高15万元

注:每年在新罗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需满足在一个服务周期内(一年及以上)报酬额达30万元以上,省级的需达20万元以上。

4.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补助

学历

补助资金

其他优惠

博士

2000元/月

省级及以上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人才,标准提高到1.5倍。

硕士

1000元/月

本科

500元/月

注:新引进符合我区当年度紧缺急需专业目录,连续发放3年。

5.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补助

类别

企业引进补助

副高级职称

0.5万元/人

正高级职称

1万元/人

注:新引进符合我区当年度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工作需满一年以上,单个企业补助最多不超过15万元(含市级补助)。

6.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补助

类别

补助资金

其他优惠

新罗工匠

1万元/人

 

高级技师

1000元/月

需符合我区当年度紧缺急需专业目录,连续发放3年,对省级及以上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人才,标准提高到1.5倍。

技师

500元/月

7.国企经营人才引进措施

类别

优惠措施

企业管理储备干部

招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作为我区国有企业管理储备干部培养。

企业管理人员

招聘有3年及以上证券、投资等相关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作为职业经理人安排岗位或安排在区属国企集团或二级企业副职及以上岗位。

8.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措施

类别

优惠措施

招商引资人才

面向各地社会化招商机构、行政、事业、国企单位的聘用人员招聘,作为正式合同工安排在区属国企。

9.培育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类别

优惠政策

“田专家”“土秀才”“新农人”等人才评选

1万元/人

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评审

按照市级补助标准的50%予以配套补助

10.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引进补助

类别

优惠政策

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

在各级补助基础上,再给予其年薪10%的补助。

11.创业扶持

类别

优惠政策

省级ABC类人才或相当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给予不超过5年、2000平方米以内的免租金办公用房、生产场地支持和人才周转房保障。

扶持发展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从产业发展基金中,给予10万元至200万元投资。

12.人才平台建设支持

平台类型

补助资金

院士专家工作站

25万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5万元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5万元

院士签约项目

5万元

国家级院士示范工作站

4万元

省级院士示范工作站

2.5万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后

2.5万元

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30万元

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15万元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50万元

(复评5万元)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0万元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5万元

省级人才驿站建设示范站

5万元

市级人才驿站建设示范站

2.5万元

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

2.5万元

13.人才跨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

平台类型

补助资金

人才飞地

5万元

14.荐才引才奖励

奖励对象

人才类别

奖励金额

成功推荐引进人才的组织或个人

特级、A类

2.5万元/人

B类

1.5万元/人

C类

1万元/人

D类

0.5万元/人

注:人才全职到岗工作一年后发放奖励。

 

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

 

1.事业类

引进对象

具体类别

安家补助

生活补助

备注

高校毕业生

博士

“双一流”

建设高校

10万元

2000元/月,发放7年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享受我区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八级管理岗位相关津补贴待遇;或者专业技术职称给予特岗聘用。

其他高校

-

2000元/月,发放7年

硕士

“双一流”

建设高校

8万元

1000元/月,发放7年

其他高校

-

1000元/月,发放7年

优秀传媒人才

持播音主持人资格证(口试A级)或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有市级及以上融媒体中心或国内主流新媒体平台工作经验三年及以上

-

1000元/月,发放10年

取得良好“出圈”效果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教育类

引进对象

具体类别

补助标准

教育人才

博士

3000元/月,发放7年

硕士

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

2600元/月,发放7年

普通院校

2000元/月,发放7年

本科

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

2000元/月,发放7年

优秀人才

教育部领航名校长

120万元

省级名校长

100万元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领航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新世纪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50万元

3.医疗类

引进对象

具体类别

生活补助

一次性补助

购房补贴

子女入学

高校毕业生

院校要求

学历

国内一流医学院校

博士

4000元/月,发放7年

40万元

40万元

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属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同级公办或普惠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硕士

3000元/月,发放7年

30万元

30万元

本科

2000元/月,发放7年

20万元

20万元

其他高校

博士

2600元/月,发放7年

10万元

40万元

硕士

2000元/月,发放7年

8万元

30万元

本科

1500元/月,发放7年

5万元

20万元

临床医学类学科带头人

国家级

-

50万元

60万元

省级

-

40万元

50万元

市级

-

30万元

40万元

紧缺急需人才

-

30万元

20万元

紧缺急需的县(市、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退休的临床医学类正高级职称人才

-

30万元/年

-

-

柔性引进人才

-

15万元/年

-

 

注:购房补贴需人才服务满7年,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愿意继续留在新罗服务10年及以上,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新罗辖区内无房产。

 

 

 

人才房配售、配租补助

 

1.人才房购房补助

类别

补助资金

A类及以上人才

160万元

B类人才

70万元

C类人才

50万元

现有人才新入选C类及以上的人才

减半标准补助

D类人才

35万元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30万元

E类人才

25万元

F类人才、教育突出贡献人才

20万元

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5万元

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10万元

2.人才房配租补贴

类别

租金补贴

A类及以上、B类、C类、D类人才

免租金

现有人才新入选D类及以上的人才

减免50%租金

E类、F类、教育突出贡献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减免60%租金

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入驻企业前期派驻的主要负责人

减免40%租金

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减免30%租金

取得符合产业需求的技师、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条件的一般保障人才

减免20%租金

3.临时租房补贴

类别

租金补贴

A类及以上人才

5000元/月

B类人才

3000元/月

C类人才

2000元/月

现有人才新入选C类及以上的人才

减半标准补助

D类人才

1300元/月

E类人才

1000元/月

F类人才

800元/月

注:1.享受人才房政策的人才指的是2019年2月1日之后新引进或新入选,医社保在新罗区缴纳,且在新罗辖区内本人及配偶名下均无房产的人才。

2.租金补贴最长期限7年。

 

 

人才服务保障

 

1.教育

类别

优惠政策

特级、A类人才

子女、孙(外孙)子女可按本人意愿选择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B、C、D类人才

子女可按本人意愿选择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E、F类人才

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属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公办或普惠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2.医疗

类别

区级政策

省“百人计划”人才、A类及以上人才

比照实职处级干部医疗待遇

B类、C类、D类、E类人才

自引进或认定之日起6年内,在区定点医疗保健单位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每年可免费体检1次(不超过2000元/次),在定点医疗保健单位住院治疗时,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部分再补助30%(每年补助封顶2万元)。

F类、区级产业优秀人才、“新罗工匠”等人才

自引进或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可在区定点医疗保健单位免费体检1次(不超过1000元/次)。

3.配偶就业

类别

政策

新引进D类及以上人才

配偶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考核调入同级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

新引进B类及以上人才

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按有关规定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到同级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新引进C、D类人才

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按有关规定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到同级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C类及以上人才

配偶原为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经研究可安排到区属国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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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好工作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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