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及人数:劳动关系协调员2名(男女各1名,主要从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监察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在县劳动就业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待就业的《报到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熟练操作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法律专业、人力资源专业、退役士兵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到2019年11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地址:兆征路成业楼202)报名。咨询电话:0597-6836638(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的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实际操作与面试
1.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首先开展实际操作计算机环节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实际操作计算机考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3.实际操作与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四)考察
1.考察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操作计算机操作环节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成绩相同,则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察方式: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察,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的规定,特别是考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相关岗位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为普检、尿液分析、肝功能检查、血常规、全胸片、心电图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完成后,由县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招聘对象,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人选。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公示:根据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县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公示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岗位聘用人员。
(六)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如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或经考察、体检后无合格人选而出现岗位聘用人选空缺,根据应聘人员自愿的原则,按上述程序和办法,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递补确定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县人社系统现有劳务派遣人员规定;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解释权归长汀县人社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